9

Uploaded from authorPOINTLite
Views:
 
Category: Entertainment
     
 

Presentation Description

No description available.

Comments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第五章: 

第五章 营业税纳税实务

本章内容: 

本章内容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营业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第三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营业税的申报与缴纳

知识点: 

知识点 1、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2、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起征点 3、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技能点: 

技能点 1、不同的行业计算营业税的应纳税额 2、根据资料填制营业税的纳税申报表

【导入案例】农机化学校培训收入纳税案: 

【导入案例】农机化学校培训收入纳税案 福建省宁化县农机化学校是从事该县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全民事业单位。1994年1~7月,该校开始举办农用车驾驶员培训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发给学员机动车学习驾驶证,准驾驶农用运输车、大型拖拉机。

【导入案例】(2): 

【导入案例】(2) 1994年11月14日,宁化县地税局对该校进行例行税收检查时,发现该校1~7月取得农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入102 810元,但该校未办理纳税申报。地税局依据营业税“服务业——其他服务”税目,对其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共计5140.5元,同时还征收了城建税257.03元,基础设施附加费257,03元,教育费附加154.22元,总计征收税费5808.78元,并发出书面通知。12月12日,农机化学校缴清了税费。

【导入案例】(3): 

【导入案例】(3) 几天后,三明市地税局在组织税收复查时,发现农机化学校划交宁化县交警大队43 100元直接冲减农用车培训收入,三明市地税局当即作出补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基础设施附加费等计2435.15元的处理决定。农机化学校对此有异议,要求协商而迟迟没有缴纳。1995年6月5日,宁化县地税局向农机化学校发出《限期纳税通知书》,限农机化学校于6月10日前缴清补征税费。6月14日,农机化学校缴清了补征税费。

【导入案例】(4): 

【导入案例】(4) 但农机化学校并不服宁化县地税局征税的决定,于6月15日向三明市地税局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征税。市地税局经初步审查后认为,按5%税率计算有误,应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税率为3%。宁化县地税局依市地税局的通知要求向农机化学校退还了多征的营业税等3297.57元。 农机化学校坚持认为农用车驾驶员培训收入属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业务相关的技术培训业务,应免征营业税。在申请复议被驳回的情况下,于 1995年9月5日向宁化县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 

问题 请问,你认为农机化学校的培训收入是否属于免税收入?如果你认为该培训收入属于应税收入,那么应按哪一个税目征税?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一、涵义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和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的特点 征收范围广 以营业额全额计税,收入稳定 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第二节 营业税主要法律规定: 

第二节 营业税主要法律规定 一、征税范围 二、纳税人 三、税目、税率 四、起征点 五、减免税

Slide12: 

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关系 流 转 税 营 业 税 消 费 税 增 值 税

一、征税范围 : 

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 其中应税劳务是指:除加工、修理修配外的劳务

“境内”的涵义: 

“境内”的涵义 (1)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4)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

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 

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 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不包括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 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一、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 (二)几种特殊行为的税务处理 1、混合销售行为 2、兼营行为 分开核算,分开纳税 不能分开核算,一并纳增值税 3、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

二、纳税人 : 

二、纳税人 (一)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扣缴义务人: 

(二)扣缴义务人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二)扣缴义务人: 

(二)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者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6)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7)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操作实例】: 

【操作实例】 腾讯电讯公司,是营业税的纳税人,主要提供电讯服务业务,并从事电讯物品的销售。在营业税年度检查中,税务检查人员审查企业“应交税金”账户时发现该企业将BP机销售收入200 000元作为商品销售收入并申报缴纳了增值税,未申报缴纳营业税。经核实,企业是经市电信局批准从事电信业务的企业,所销售的寻呼机均带号,并得到公司寻呼服务。

分析与处理: 

分析与处理 腾讯公司属于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企业,其货物销售也视同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应缴纳营业税。因此,腾讯公司应补营业税200 000×3%=6000(元),并予以处罚。 纳税人应作如下账务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6 000

多选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 A.向境外联运企业支付运费的国内运输企业 B.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境内未设机构的,其代理人为购买者 C.个人转让专利权的受让人 D.分保险业务的初保人 答案:B C D

三、税目、税率 : 

三、税目、税率 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金融保险业 5% 邮电通信业 3% 文化体育业 3% 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 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四、营业税的起征点: 

四、营业税的起征点 对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规定了起征点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营业额200-800元;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

五、营业税的税收减免优惠 : 

五、营业税的税收减免优惠 《营业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性文件免税项目; 国务院规定的免税项目; 行业性税收优惠。

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育养、婚介、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疗服务。 4、教育服务。 5、农业服务。 6、文化服务。 7、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

导入案例的答案: 

导入案例的答案 由于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保等)的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是于机耕有关的技术培训,农机化校的驾驶员培训收入不应属于农业机耕的技术培训收入,而且农机化校亦不是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学校,其教育劳务也不应免税。

第三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第三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 

一、计税依据 (一)一般规定 (二)特殊规定

(一)一般规定(全额计税) : 

(一)一般规定(全额计税) 计税依据:营业额。 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二)特殊规定 : 

(二)特殊规定 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3、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特殊规定: 

(二)特殊规定 4、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贷款以贷款利息为营业额。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征税。 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特殊规定: 

(二)特殊规定 7、对超过催收贷款核算年限的逾期贷款,可按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 8、保险业实行分保险业务,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9、保险公司办理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存款利率折算的月利率计算。按上述规定计算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以后,在计算保险企业其他业务营业额时,应相应地从“保费收入”账户营业收入中扣除储金业务的保费收入。

(二)特殊规定: 

(二)特殊规定 10、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1、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2、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其他收费为营业额。

(二)特殊规定: 

(二)特殊规定 13、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14、代理业以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为营业额。 15、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二)特殊规定: 

(二)特殊规定 16、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总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7、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8、自建行为和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规定顺序核定营业额。 自建自用房屋的,不纳营业税 自建房屋后出售的,纳营业税 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纳税 销售行为按销售不动产纳税

(二)特殊规定: 

(二)特殊规定 19、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或者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无营业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 =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营业额×税率

(一)运输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运输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1】某汽车货运公司2003年5月取得货运收入500 000元;托运装卸收入80 000元;代政府有关部门收取建设基金20 000元。另取得货物堆存收入30 000元;出借货运卡车收入9500元。计算该公司5月份应纳营业税。 解答 该公司货运收入和装卸收入属于“交通运输”收入,适用3%的税率;堆存收入和租金收入属于“服务业”收入,适用5%的税率;代收建设基金属于运输业价外费用,应并入营业额征税。因此: 应纳税额 =(500 000+80 000+20 000)×3%+(30 000+9500)×5% = 18000+1975=19975(元)

(一)运输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运输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2】某远洋运输公司将一批货物从上海运往日本,全程运费收入25.8万元,到日本后由日本某运输公司运抵目的地,付给日本运输公司运费折合人民币7.5万元。计算应纳营业税额。 该远洋运输公司的应税营业额,为运费全额减去付给国外接运企业运费后余额。 应纳营业税=(25.8-7.5)×3%=0.549(万元)

(二)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1】某建筑公司承建一座教学楼工程,取得工程结算收入25 000 000元,其中包括装修费7500 000元,该项装修所用材料12 000 000元。因承建项目提前竣工、加之质量优良,取得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奖励200 000年。计算该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额。 应纳税额=(25 000 000+200 000)×3%=756 000(元)

(二)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2】鸿运房地产公司自建商品住宅销售,该商品房造价5 600 000元,建成后对外出售,取得销售收入8 500 000元。核定的成本利润率为25%。计算鸿运公司开发此项目应纳营业税额。 解答:单位自建建筑物销售,除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外,对其自建行为还应视同建筑业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自建建筑物以组成计税价格计征营业税。 自建的组成计税价格= 5 600 000×(1+25%)÷(1-3%) =7216494.8(元) 应纳税额=8 500 000×5% + 7216494.8 ×3% =425000+216494.85=6414948.84(元)

(三)金融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金融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1】某商业银行2003年第一季度取得贷款收入45 000 000元,其中包括转贷业务利息收入420 000元,该笔转贷业务支付转贷借款利息支出350 000元。本期外汇差价收入折合人民币50 000元,出纳长款收入3000元。计算应纳营业税额。 解答:转贷业务以转贷业务收入减去转贷业务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税营业额;金融机构长款收入免征营业税。 应纳税额=[(45 000 000-350 000)+50 000]×5% =2 235 000(元)

(三)金融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金融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2】某保险公司2003年4月取得保险业务收入25万元,付给分保人保险费6.5万元。计算该保险公司本月应纳营业税额。 应纳税额=(25-6.5)×5%=0.925(万元)

(四)邮电通讯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邮电通讯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某电信局2003年2月取得下列收入:电报、电传业务收入36000元,电话费收入23 580 000元,电信物品销售收入890 000元,其他电信业务收入32 000元。计算该电信局应纳营业税额。 解答:电信部门自己销售无线寻呼、移动电话,并提供相关的电信服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征营业税。 应纳税额=(36000+23580000+890000+32000)×3% =24538000×3%=736 140(元)

(五)文化体育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文化体育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某影剧院2003年2月取得下列收入:(1)放映电影门票收入250 000元;(2)为外地一歌唱团提供演出场所演出,由该影剧院售票,门票收入28600元,分得6000元;(3)将场地出租给一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租金收入8500元;(4)自办的舞厅,当月营业收入56000元。计算该影剧院应纳营业税额。(该地娱乐业营业税税率适用18%)。 解答:出租场地收入属于“服务业”税目征收项目;因负责为歌唱团卖票,负有代扣代缴业务;舞厅收入应按“娱乐业”征税。 应纳营业税=(250000+6000)×3%+8500×5%+56000×18% =7680+425+10080=18185(元)

(六)娱乐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娱乐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某娱乐城2002年12月有以下收入:门票收入650 000元;点歌费、台位费250 000元;销售烟酒、饮料收入320 000元;其他娱乐收入125 000元。计算该娱乐城应纳营业税税额。(该娱乐城适用20%的营业税税率)。 解答: 应纳营业税=(650000+250000+320000+125000)×20% =269 000(元)

(七)服务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七)服务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北京某旅行社组织50人的旅行团到拉萨五日游,每人收费7800元,替每位旅客支付交通费2500元,门票费1200元,住房、餐饮费2250元,计算组织此次旅行活动应纳营业税。 解答: 应纳营业税=(7800-2500-1200-2250)× 50×5% = 4625(元)

【例】: 

【例】 甲歌舞团与乙演出公司签订协议,由乙公司为甲承办一次演出活动,演出在丙剧院进行,连续演出三场,剧院代售门票,其取得门票收入30万元。根据协议规定演出结束后甲付给乙中介费7万元,付给丙租金5万元。请计算此项活动中甲、乙、丙三方应如何交税?交多少税?

【例】: 

【例】 甲歌舞团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减去付给演出公司,提供场所单位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文化体育税目交营业税,但由剧院代售门票的,由售票者代扣代缴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30-7-5)×3%=0.54(万元) 乙演出公司承办演出活动,以收到的中介费为营业额,按服务业(代理)税目交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7×5%=0.35(万元) 丙剧院为演出活动有偿提供场所,以租赁费为营业额,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交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5×5%=0.25(万元) 应代扣代缴甲营业税=0.54(万元)

(八)转让无形资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八)转让无形资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北方实业公司直接从境外某企业购入一项汽车专用技术的专利权,支付转让价格折合人民币6 500 000元。北方公司以该专利技术作价7 500 000元投资入股A汽车集团公司。A汽车集团公司又将该专利权转让给B汽车制造厂,转让价格9 000 000元。计算该专利技术转让过程中应纳的营业税额。 解答:该专利权在境内使用,北方公司购入时应代扣代缴营业税;北方公司将此专利权投资入股的行为不征营业税;A公司作价转让行为,应纳营业税。 (1)北方公司代扣代缴营业税=6500000×5%=325000(元) (2)A公司应纳营业税=9000000×5%=450000(元)

(九)销售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九)销售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营业额是指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例】某国有企业将闲置不用的一座旧厂房出售给某百货公司,售价180万元,该厂房原值365万元,已提折旧275万元。计算此笔销售应纳营业税税额。 解答:应纳营业税=180×5%=90000(元)

Slide55: 

练习题 甲建筑公司以16 000万元的总承包额中标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一幢写字楼,之后,甲建筑公司又将该写字楼工程的装饰工程以7 000万元分包给乙建筑公司。工程完工后,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其自有的市值4 000万元的两幢普通住宅楼抵顶了应付给甲建筑公司的工程劳务费,甲建筑公司将一幢普通住宅楼自用,另一幢市值2200万元的普通住宅抵顶了应付给乙建筑公司的工程劳务费。(2000) 要求: 请分别计算有关各方应缴纳和应扣缴的营业税税款。

练习题答案:: 

练习题答案: (1)甲建筑公司应纳建筑业营业税= (16 000-7 000)×3%=270(万元) (2)甲建筑公司应扣缴的乙建筑公司建筑业营业税=7000 ×3%=210 (万元) (3)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4000 × 5%=200 (万元) (4)甲建筑公司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2200 × 5%=110 (万元)

第四节 营业税的申报与缴纳 : 

第四节 营业税的申报与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 3、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会员费、席位费和资格保证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会员组织收讫会员费、席位费、资格保证金和其他类似费用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这些款项凭据的当天。 5、扣缴税款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义务人代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单选题: 

单选题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将不动产交付对方使用的当天 B.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C.签定不动产赠与文书的当天 D.承受不动产交纳契税的当天 答案:B

二、纳税期限: 

二、纳税期限 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自纳税期 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其他纳税人从事金融业务,应按月申报纳税。 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三、纳税地点: 

三、纳税地点 原则上:就地纳税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 (市),应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 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纳税地点: 

三、纳税地点 (五)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六)各航空公司所属分公司,无论是否单独计算盈亏,均应作为纳税人向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 (七)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行为, 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八)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营业税税款。但建筑安装工程业务的总承包人,扣缴分包或者转包的非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的营业税税款,应当向分包或转包工程的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

纳税核算: 

纳税核算 账户的设置 核算

单选题: 

单选题 下列符合纳税人纳税地点规定的是( ) A.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在劳务发生地纳税 B.扣缴义务人在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纳税 C.扣缴义务人在纳税人经营所在地纳税 D.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在其机构所在地纳税 答案:B

Slide65: 

判断题 1、根据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对货物期货征收营业税,对非货物期货不征收营业税。(2000年) 2、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001年) 3、在我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的收入,均应缴纳营业税。(2002) ν × ×

Slide66: 

例:某卷烟厂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01年生产经营状况如下: (1)2001 年期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年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1-5月领用外购烟丝400万元,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3)6-12月领用外购已税烟丝850万元,生产卷烟3500万箱,销售3000箱给某烟草批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7500万元。 (4)经烟草专卖机关批准,9月签定委托代销协议,委托某商场代销卷烟200箱,每箱按不含税销售额2.6万元与商场结算。为了占领市场,卷烟厂与商场商定,以结算价为基数,加价3%对外销售,另外再按每箱结算价支付商场2%的代销手续费。11月代销业务结束,双方按协议结算了款项,并开具了相应的合法票据。 要求:(1)计算卷烟厂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商场应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

Slide67: 

提示: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税率2001年1-5为50%,从6月1日起卷烟由比例税率调整为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定额税率为每一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45%。(2002年) 答案:1、卷烟厂的应纳增值税: (1)进项税额=204+60×7%=208.20(万元) (2)销项税额=4563/(1+17%)×17%+7500 ×17%+2.6 ×200 ×17%=663+1275+88.4 =2026.4(万元) (3)应纳增值税= 2026.4- 208.20=1818.2(万元)

Slide68: 

2、卷烟厂应纳消费税: (1)销售卷烟的消费税=4563/(1+17%)×50%+7500 ×45%+2.6 ×200 ×45%+(3000+200) ×0.015 =1950+3375+234+48=5607(万元) (2)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400+850)× 30%=375(万元) (3)应纳消费税=5607- 375=5232(万元) 3、商场的应纳增值税: (1)销项税额=2.6 ×(1+3%)×200 ×17%=91.05(万元) (2)进项税额= 2.6 ×200 ×17%=88.4(万元) (3)应纳增值税= 91.05- 88.4=2.65(万元) 4、商场应纳的营业税=(2.6 ×200 ×3%+2.6 ×200 ×2%) ×5%=1.3(万元)